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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被指补偿不合理,新居距离耕地远达十公里

土地征收关系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好征地安置补偿各项政策制度。7月25日,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玉帝村原十一组村民胥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土地征收工作中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们组土地地貌是东靠高速路,西是河边,北与锁水村交汇,总面积140多亩。公路外有几亩旱地,房屋均修在公路与河边之间。总人口是183人。征收面积是90多亩。
    由于当地修建污水处理厂,征用我们组土地,所征土地所占用的是我们组赖以生存的稻田,余下的不是河边水淹地,就是拆迁后的宅基地,还有就是红线外围的田边地角。因房屋都要拆迁,余下的土地该如何耕种,人口安置在十公里外了。
    按照我们组面积和人口计算,社保是103人,余下80人没有任何保障。并且每个社保扣除2.65万元,共计扣除社保费272.95万元。土地赔偿价格农田每亩3.7万元,宅基地每亩1.85万元,房屋拆迁按照2013年拆迁标准赔偿。
    由于上级领导和我们组开会多次,协商无果,村民们提出意见如下:一是余下的土地该如何耕种。上级领导说:你们余下的人均分,继续耕种。村民说:我们住在十公里外,怎么来耕种,领导不予回答;二是村民要求统征。领导说:不可能;三是村民要求把余下的土地转租给征收方,签订正式长久有效合同并公正。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在7月12日,村民们也写了相同诉求的材料,送到县信访部门,目前尚没有回应。现在要强行施工,并且告知我们村民,若有阻拦施工要追究责任。前几日,上级下发了3份文件,强调土地已被依法征收。按照土地法规定,这样强征,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影响被征地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影响农民长期生计,村民们对此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身为农民,我们有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承包的土地,我们的土地是不该被荒废的。土地荒废责任又由谁来承担?我们余下的80人生计该如何处理?我们组全体村民希望上级领导不要回避,正面回答当前实际问题,拟定相应解决方案,做到老有所依,小有所养。
    我们是农民,没有文化,所以只能以土地为生,没有土地就失去了根本。现在没有社保的80人,是有土地的,而没法耕种,成了社会的另类。衷心希望“以人为本,民以食为天”不是一句空话,希望真正做到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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