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金水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坊公司)负责人向媒体反映:井岗镇兴民社居委隐瞒政府相关规划,将违建楼公开出租,导致企业投资损失数百万元。
2019年5月,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居委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区老办公楼房屋租赁公告》(下称《公告》),出租兴民社居委位于望江路与翡翠路交口北处的办公楼,《公告》载明:出租物房屋面积约1360平方米(西侧及北侧另有2200平方米空地可由承租人自建停车场)。
林某、李某、许某三人看到公告后,找到投资文化产业园比较有实力和经验的安徽金水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希望挂靠该公司承租办公楼及附属场地兴建文化产业园,其中一人向金水坊公司负责人表示:我和社居委主任是邻居,此事已经提前沟通好了,没有问题。金水坊公司为了支持对方创业,就同意对方挂靠并签订了挂靠协议。
2019年6月25日,三人以金水坊投资公司名义进行参标,随后,金水坊公司以80.9万元/年中标兴民社居委老办公楼项目。2019年8月30日,金水坊公司与兴民社居委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屋租金50.45万元及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合同签订后,金水坊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用途升级改造该项目。金水坊公司给予邻近占有项目用地的居民青苗补偿12.69万元,投入320万元修建围墙、地下管网和部分建筑物等基础设施。同时,金水坊公司积极开展招商工作,4家文化传媒、考试培训机构确定了入驻意向。正当金水坊公司紧锣密鼓实施项目改造时,蜀山区住建局来到该项目现场进行测绘,并告知金水坊公司,此地块将在2020年春节后进行全封闭施工,修建翡翠路连通黄山路的公路,施工将占用金水坊公司承租的办公楼前空地。至此,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施工人员及器械在场闲置。金水坊公司的投资被原地套住,无法继续开展工作。
金水坊公司认为,兴民社居委发布虚假信息。兴民社居委在项目招标《公告》中特别注明另有2200平方米空地可由承租人自建停车场,是向投标人表明出租办公楼附加商业使用价值。实际情况是,市、区人大、政协已多次督办翡翠路北延工程,蜀山区政府已在《公告》前对此区域进行了规划。兴民社居委作为区城规划的直接利益方,肯定清楚出租地块周边的规划情况。但是,兴民社居委仍将即将发生根本改变的出租物的基本情况写入《公告》,误导金水坊公司误判该项目的附加商用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金水坊公司负责人表示:兴民社居委出租的办公楼原来是蜀山区城管局的办公楼,该栋楼房无土地证、无房产证。既然无土地证那么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就说明这栋楼是违建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对此反映情况,经手办理此事的兴民社居委汤主任向媒体解释:他现在已调走,当时,此房子出租是招投标的,没有隐瞒,该楼房原是村委会办公楼,1994年建的,当时此楼房在建时没有规划及相关产权手续。
汤主任进一步强调,建翡翠路连通黄山路的事情多年以前就有说过,不一定是真信息,因为,村委会从来没有正式接到过通知,所以并不影响他们使用。
金水坊公司负责人发问:兴民社居委隐瞒规划改变事实,在承租初期,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就明确表示可以建设附属建筑物。得到许可后我们才投资建设了一栋2000平方的四层建筑物,至此导致投资人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为了顾全大局我们多次提出和兴民社居委终止合同或者重签合同,挂靠人也表示愿意将建好的一幢四层全框架近2000平方房屋抵押给社居委,但是即使这样的妥协,兴民社居委仍不同意,致使我们损失数百万元,临近破产边缘,谁来为此买单?
此事相关进展,本报继续关注。
来源:腾讯网/旅游商报
- 全部评论(0)
特别提醒:《民立报》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