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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指诚信缺失,扣押职工档案不给办理辞职手续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进诚信建设是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妇幼保健院诚信缺失,违背合同约定,扣押我的档案资料,不给办理辞职手续。求助于当地劳动仲裁、编办、卫健委等多个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这让我感到束手无策,失望至极。”近日,在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妇幼保健院从事护士工作的毕某敏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今年23岁,汉族,本科学历,山东阳信人,于去年6月份考入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妇幼保健院,从事护士工作。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标明最低服务年限5年。如有违约,就缴纳违约金一年12000元办理辞职。

       

    今年年初,因家里老人生病需要照看,我于5月份向院方申请缴纳违约金离职回家,但院方不允许辞职,就一直说不到服务年限不允许辞职,劳动合同上的约定不作数,缴纳违约金也不给办手续。
    无奈之下,打了12345热线以及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也没管事,一直反映在沟通中。之后,院方领导联系我们能不能撤销12345投诉,还说积极配合我们,还说院长都跟人社局、卫健局等局长都沟通过了,需要等着开常委会提交资料审核一类。等了快两个月,期间一直也跟院方领导和人社局联系着。后来问人社局等部门,对方并没有收到院方领导消息,一直在拖着。

      

    为此,我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这块属于劳动关系方面,首先需要去劳动仲裁,不受理的话需要仲裁机构开具不受理证明,再进行法院诉讼。6月28日,我带着律师写的仲裁书,亲自去了一趟劳动仲裁机构,人家说没法受理,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这种医院备案制的职工需要找组织部,没法受理,没法收这个仲裁书,也不能开具不受理证明。我去了组织部,被告知不归他们管,需要找编办。而编办告知办辞职手续最后消除编制的流程才到这里,其他的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找医院主管部门卫健委。卫健委则告知,他们只能处理一些医患纠纷一类的,只能让我找医院协商。
    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恳请上级领导尽快查明真相,秉公明断,督促院方增强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尽快履行合同约定,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将相关资料档案等归还给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卫生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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