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县陶厂镇云塘村民反映18亩土地支持建设学校,学校搬走后被占用向外租赁,不退还村民。土地补偿款和租赁收入分红,村民都未见到一分钱。
学校搬走土地不退还
1996年,含山县陶厂镇云塘村为了教育双基达标,在云塘村的山林地上建设云塘小学。该块地原系小庄村和林村所有,后因抛荒,村民多次前往国土局,时任国土局长的尹运望要求大队将荒地返还给村民。
云塘小学建校需用地,因该地块村民已种植多年遭到反对,云塘村书记承诺学校搬走就归还,学校后于2012年搬走,但土地至今不还。
2012年,含山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育用地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要求对位于陶厂镇云塘行政村杨庄村的学校用地予以确权登记。
云塘村委会和陶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一份用地证明,证明学校用地占用土地的补偿款已付清,土地权属不存在争议。
土地权属调查实际未征求村民意见
据相关部门的回复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查该宗地权属情况时,地籍调查表上四邻均签字盖章无异议。”
含山县国土局的地籍档案上的地籍调查表显示,邻宗地的指界人喻某海和本宗地的指界人徐某明。
村民认为,喻某海是村会计,徐某明是小学校长,此两人根本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为何由此两人指界?不征求村民们的意见,所谓的“四邻均签字盖章无异议”系子虚乌有。
土地补偿款村民未见到一分
云塘村委会于2012年11月20日出具的《证明》中称,“土地补偿款已付清,不存在争议。”陶厂镇政府加盖公章称“属实”。
村民们认为,当时林地共35亩,1996年建学校占用了18亩,另外17亩至今村民还在耕种。建校至今,18亩土地至今没有给村集体和村民任何形式的补偿。
租赁十年村民未得到任何分红
2012年云塘小学搬走,校舍和场地被出租用于医务室、合作社等使用,目前,老校区内有冷库、光伏发电、农业合作社等多个经营性项目。然而,租金作为集体经济收入为何不公示更不给村民分红?
云塘村村民认为,该地块自2012年开始对外租赁,既然是村集体经济的收益,为何村民未得到任何分红?且目前镇政府回复意见仍然不愿将2012年以来的收益同村民分红。
村民认为,200多名村民能耕种的土地仅有百余亩,人均5分地,土地是生存根本。为此,村民多年来讨要土地。陶厂镇政府对于问题不担当不作为,不敢于理清问题的根源,导致多年来群众不停反映问题。多年以来,村民为了生存,要求归还土地的问题一直没有停止过。向上级政府机关领导部门反映土地归还问题的封封信件材料,转到镇政府,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衡量干部的作风的“试金石”。对所反映的土地归还问题,久拖不决,石沉大海。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组织实地倒查,挂账督办,还村民依赖生存的土地。
此外,村民还反映了光伏扶贫、光伏占地是否未批先用地、套取山林补贴等相关问题。 (陶正亿)
来源:看点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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