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政策背景下,“校园贷”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远离校园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今日新闻,发卡银行必须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
● 希望网贷平台成为一种信息交换中介,而不是成为信用中介。未来可能会保留一些头部网贷平台,政府或将给其发金融牌照,促使其规范转型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董锦蒙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要求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近年来,屡屡曝出在校大学生深陷“校园贷”,导致这些学生的正常生活与学习难以为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背景下,教育部、银监会等三令五申,依法对“校园贷”进行整治,甚至禁止任何网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虽然在政策背景下,“校园贷”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远离校园。
贷款业务名目繁多
出示身份证便可贷
《法制日报》记者通过QQ群搜索,发现在名为“全国网贷平台交流群”的QQ群中,存在大量名目繁多的贷款项目,比如“借贷宝放款”“花呗套现”“毕业贷创业贷无门槛迅速到账”等。
一位名为“情为何物”的用户对《法制日报》记者称,只需要一张持有身份证的个人照片,没有其他任何流程,5分钟审核后,他就会把钱打过来。关于贷款3000元的咨询,“情为何物”进一步介绍称,利息每月60元,一年期限,到期还款。而当《法制日报》记者称自己是学生的时候,“情为何物”迅速改口,直接将利息降至一年300元。
另外,“情为何物”还晒出两张银行卡交易金额的截图,显示13000元的交易金额。当被问及如何保证贷款方能定期还款时,“情为何物”只说了一句,“几千块随便放”,随即将《法制日报》记者“拉黑”。
另外一位名为“明月清风”的用户称,经营各种贷款业务,包括培训贷、创业贷、飞贷、云贷等。其中,办理飞贷只需提供信用卡、公积金、房贷或者保单中的一样即可,不看负债,不用填写联系人,当天到账;云贷则适用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前没有办理过任何网贷业务,且征信记录没有任何问题的“白户”。
当《法制日报》记者问及有没有针对学生的贷款时,“明月清风”称,学生和非学生贷款没有区别,贷款者直接提供身份证就能贷款。当被问及万一学生无法还贷时,“明月清风”称,贷款需要通过手机平台,想贷款就必须注册,“注册之后想跑,没门儿”。
《法制日报》记者在网络某贴吧搜索,发现一条贷款广告——“美容贷:21—45周岁,秒批3万—10万,只要身份证,银行卡,做过捷信勿扰!只收女性,不限户籍”。
这条广告发布者的微信昵称为“A-做个俗人”,他首先询问《法制日报》记者“是哪里的”“征信记录如何”“年龄多少”“需要贷款多少”等问题。当《法制日报》记者以学生身份回答,并称自己“征信记录良好”“没有任何违规记录”后,“A-做个俗人”称,“学生不学生都一样,我们这里没有前期费用,年息一分(每年按借款金额的10%支付利息),需要本人实地贷款,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实名手机号”。他同时表示,放款只在线下,需要到临沂办理,并提醒“要贷款尽快,过年了很多机构要往回拉拢资金,都不愿意放款”。
值得一提的是,《法制日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之前随处可见的各种贷款广告,尤其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贷款广告,目前在网络上已经不容易见到了,目前可查到的贷款广告基本都称以个人贷款为主,利用手机平台或者线下交易手段进行贷款。
多数网贷平台违规
风控审核马虎敷衍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不少人提到,目前网贷行业审核不严,今日新闻,很多网贷平台未联系家长就给大学生放贷、办信用卡。
而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在审核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借款人资格时,必须落实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借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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