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有禁不止,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2019年,我们在海东市循化县承包了黄河彩篮农业示范园区(疏菜大棚)改造升级项目。青海河湟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当年在市发改委进行了改造升级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计划再投资10.6亿元。河湟公司将园区委托给了青海星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我们与星联公司签的施工承包合同,而这家公司是个空壳公司,没有任何支付能力,整个工地有20家施工单位,几经周折,70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至今没付。”近日,东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的梁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循化县查汗都斯乡黄河彩篮农业示范基地,园区整体维修改造升级项目,河湟公司在没有认真考察调研的情况下,把示范园区授权给星联公司运作管理(这家公司是刚注册不久的空壳管理型企业),河湟公司通过非正常途径将该农业园区授权给了星联公司建设管理。该授权协议明确注明,所有改造升级产生的施工费视为垫资,如有新公司合作不能达成,由河湟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星联公司。
在项目收尾阶段,当20家施工队要求星联公司和河湟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时,河湟公司董事长又拿出一份简单的和星联公司的承包合同拒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2020年4月,河湟公司强行将星联公司及所有施工队赶出园区。
为此,施工队反映到市信访和劳动部门时,由信访部门牵头,召集劳动局、市领导、河湟公司董事长及星联公司董事长,20家施工队负责人,召开会议协商解决。信访局长痛批河湟公司玩空手套白狼手段行为,并保证尽快解决我们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施工队深表感谢,特此为信访局送上两面锦旗。谁知一星期后,收到信访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让施工队走法律程序,未作任何解释。
施工队只有起诉星联公司和河湟公司。河湟公司担心给其造成不良影响扩大,以回购资产为由,要求施工方登报声明,并且要求几家起诉到法院的施工队撤诉后签订回购资产合同。所有施工队按照河湟公司的要求办好后,河湟公司又变卦中止了承诺的解决方案。施工队又反映到省信访部门,时值上级巡视组视察青海,借此机会把我们的情况寄到巡视组。巡视组了解情况后指示市里,要求河湟公司与星联公司务必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并对市里及河湟公司下达了督查整改通知。
河湟公司接到通知后,召集了所有施工队一起协商,由海东劳动局牵头代办发放农民工工资,并要求施工队写下不再信访承诺书。2020年年底赶上疫情,我们外地民工不能按劳动局要求亲自到海东市劳动局,劳动局要求实名领收,不能代领,所以本地农民工活干的最少却讨清了所有农民工工资,市有关部门领导承诺年后登记再补发。2021年没有拿到工资的施工单位工人到劳动部门却不承认了,并说该园区所有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没办法再解决未拿到工资的民工问题,导致我公司在园区建设的大门围墙及棚间路共计1100万元至今无人过问,更无力支付欠下的农民工工资。
于是,在2021年7月,我公司把河湟公司与星联公司起诉到市中院,市中院判决河湟公司无条件支付工程款。河湟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院。在此期间,河湟公司把我们20家施工队在园区建设的资产转移变卖。我们在起诉材料里明确了河湟公司在我东山海竣工移交后,2020年1月16日由河湟公司在园区负责人马某军接收管理,并且安排安保人员入驻门卫室,投入使用至今。材料里也有河湟公司与县里的移交协议书。省高院在审理后,判决由星联公司支付工程款,并且明确说明河湟公司不是受益人。在此,有几个不明问题和疑点,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帮助我们解疑释惑。
1、河湟公司在未经认真考察调研的情况下,把园区授权给星联公司,而且还是没有任何财产型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是否合法?
2、星联公司拿着授权委托书,代表国企与我们20家施工队签下的园区改造升级的合同是否合情合理?当时授权委托书是不是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是不是能代表河湟公司全权办理?
3、发生工程款纠纷时河湟公司才拿出“承包协议”(注:该协议内容很明确,实为处理转卖国有资产协议,并明确需经政府上会通过以后才有效),是否有不实及阴阳合同之说?这么大的项目没对社会公开招标,合同是否有效?法院是否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过认真审核?
4、河湟公司口头承认园区所建资产归星联公司所有,但事实上资产一直都由河湟公司实际掌控着,并且一直都是河湟公司在受益中,并且自维修基本完成就接管受益三年了,没支付一分钱给星联公司,把星联公司和施工队强行赶出园区是否合理合法?河湟公司承认资产归星联公司,有无书面合法文书证明?
5、河湟公司拒不承认我们建设施工形成的资产其是受益人,为什么要拿出300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从法理上跟河湟公司没有关系,劳动部门完全可以直接执行我公司或所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啊,当年正赶上年底河湟公司拿钱出来发放,是怕数百名农民工上访对河湟公司产生不良后果,也证实了施工队与河湟公司直接的劳务关系?
6、高院采纳了判决资产归星联公司的说法(实际园区建设的所有资产河湟公司不可能剥离交给星联公司,因为很多项目工程属于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维修改造。再者,河湟公司在与星联公司的一审案件中,法院直接判决星联公司在园区是承包经营行为,并且判决河湟公司不但不用支付星联公司一分钱的工程款,还在没有经过清算的情况下就判决星联公司支付河湟公司400万元的承包费),由星联公司支付所有建设工程的工程款。本案中是否有河湟公司提交的书面材料证明园区新建的资产是星联公司的证据?为什么未查清事实就判河湟公司不是受益人,不承担责任?为什么不采纳我方的证据,难道法官是没看见吗?最大的受益方河湟公司没有支付一分钱就拿到几千万元的资产,并且转移归为县里的国有资产,有关领导是否知情?
7、我们向省里领导信箱反映情况,(2020)62号文件答复办结结案,信访(省专项工作机制办)(2021)13号文件转办回复河湟公司都未执行,那国家法律还能有效吗?如此漠视法律法规,为所欲为,难道就无人能管吗?
8、2022年3月,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将河湟公司与星联公司告上循化县法院,高院的有效判决导致我们在循化法院起诉的施工队也无法得到公平公证的审判。循化法院法官明确说他们不可能推翻高院有效判决,我们20家施工队在园区建设的资产已纳入循化县国有资产。那么,我们贷款、借高利贷垫资的工程款该怎么办,由谁来支付?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20家施工单位集体商议,在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只好一起联名向上级领导陈述实情,请求援助。恳请能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希望有关部门对我们的遭遇进行援助,给予公平公正的解决,为数百名农民工兄弟讨一个公道。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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