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和谐稳定这个总原则,秉持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作风,一心为民,乐于奉献,确保阳光征迁和和谐稳定,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镇镇西村村民田某英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门面房被强拆、100多棵树被强砍的问题。
我叫田某英,女,汉族,今年58岁,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2020年8月13日,在朱仙镇大学城北门对面偏北的地方,发生一起强占和暴力拆迁事件,门面房,室内吃、住、商铺所有的物品,二十余年的心血全部毁坏与拉走。我们夫妻双残,没有生活来源, 室内的东西一直被扣压,得不到合理赔偿。请求上级领导予以关注,依法依规来赔偿和安置。
因遗留问题,十多年没解决。2020年公路加宽,镇里的工作人员去逼迁,既没谈补偿,也没赔偿。强拆后,我去求他们,新上任的领导把土地归还给我了,没有办确权证。室内的物品,加上大学城对面四间门面房,只赔共计400元;还有100多棵树也是强砍的,我有林权证,他们没有砍伐证。后来解决问题,算账给我16万元。当时对我讲是救济,钱到位了讲是补偿,所以我没动这个钱。
就上述事宜,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还屡遭不公正对待。有一次,他们门对门的看了我们五天五夜,困在宿州东站旁边一家旅社里,吃喝自费。这人我们深感无奈和不解。
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是正确决策的基础,也是为政者起码的责任。恳请上级领导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尽快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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