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1月16日,56岁的四川省邻水县九龙镇华光村12组村民王志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其养猪场在去年9月份被强制拆除,造成约140万元的经济损失。一年多来,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求助,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补偿。
国家的政策是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养殖业以及其它副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我于2008年通过畜牧局及当地相关部门审批,合法建造一栋中型养猪场,每年的出栏率达1000头左右。由于生猪价低,经济收入极不乐观(前几年一直亏损)。2016年因国家环保政策,当地相关部门在拆除过程中,只拆出了一部分猪舍。
既然是违建却不拆完,这可以说明相关部门人员办事不力,允许我继续养猪。国家解除了禁养区,地无法复耕,将该地种植蘑菇,此过程中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干预。九龙片区前几年有新建、违建猪场,当地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为什么不进行拆除?有的猪舍拆除了,后来又盖起来养猪。
根据国家喊停养殖环保,取消禁养、限养规定,加大养殖补贴,鼓励养殖精神。由于当地疫情比较严重,天气十分炎热,无法进行青猪、母猪和仔猪转移。2020年9月10日,镇里组织人员和大型挖机、货车、救护车、小车等,突如其来,不分青红皂白强行拆除,致我家一贫如洗,损失非常惨重。
在养猪场被拆除前,我一共养有中猪、肥猪、母猪以及仔猪90头。在拆除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经过我本人清点猪的头数,强制性拆除过程中导致母猪死了8头,还有20几头青猪和仔猪不知去向,并且母猪即将临产,房屋建筑沦为一片废墟,共计经济损失约140万元。事后相关各方推卸责任,弄虚作假,本人及妻子每日都是以泪洗面。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本人有以下几点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给予合理解决。一是希望能够赔偿我及家人的精神损失;二是希望能对本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三是希望能够给予农民公平公正,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四川省邻水县 王志云)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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