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对基层乱象放任不管?
当人们看到“广东省东莞市”,自然联想到的是闻名全球的“世界工厂”,不过很难想到的是,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工业热土之上,居然还有一个以“国”字头命名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简称:观音山森林公园),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个在东莞非常有名的森林公园,其经营方竟是一家民营旅游企业!
没错,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正因如此,所以在惊奇的背后,是人们无法感受的东莞这个前沿城市与这家民营企业长达20多年“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这场起初看似风光无限的联姻,直到双方因为利益栏鸲咧罟茫浼涞闹种质欠乔辈耪嬲┞队诖笾谑右啊�
迄今20多年来,观音山森林公园一直面临诸多困境,如毁约索退、毁林违建、三大工程(西气东输,南方电网,从莞高速)穿行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景观破坏、瀑布断流、水土流失、山体滑坡和火灾隐患等。粗略估计,公园内累计多达2000亩的原始次生林被乱砍滥伐,有的地方被开荒种上果树,违建别墅、坟墓、工厂、会所、农家院、商铺等70多处;更荒诞的是,公园内23 年竟然没有用到市政供电,80%的区域要自主发电;同时,还面临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遭拒、国家批准但地方不承认、《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修编停滞、少数官员利用公权力索贿、索要干股、试图夺取经营权等行政不作为、不执法甚至官员违法犯罪一系列问题。
这起系统性的国家森林公园毁坏事件,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持续时间长,遗留问题复杂。多年来,园方曾以电话举报或书面报案方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遭到行政躺平、甚至个别人对事实指鹿为马的待遇;试图走司法救济途径,又面临司法滥尾的尴尬。
该事件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人民网》、《中国网》、《法治网》、《澎湃新闻》、《中国商报网》、《华夏早报》等各大主流媒体争相进行跟踪报道,但均无结果。公园管理方最终选择北上京师,求助专家学者,力图得到一个公理和“说法”。
二、梦断观音山,二十年的恩怨情仇
观音山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规划面积为18平方公里,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中心位置,港、深、莞、广等核心城市都在其1小时经济圈内,是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姻缘许愿于一体的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岭南灵秀胜景,森林康养福地”,这是人们对观音山森林公园这座文化之山、祈福之山和姻缘之山的绝佳赞美。
1997年,观音山森林公园所属石新村委会(现为“石新社区”)开始开发村集体林地,1999年,因为资金不足等原因,村领导多方联系到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先生,希望由他对观音山进行全面开发。黄先生考虑再三,不顾亲友反对,开始接手这个投资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前途渺茫的森林旅游开发项目。
经樟木头镇政府批准,石新村委与黄淦波先生于1999年11月30日签定《东莞观音山联合开发合同书》(简称:《开发合同》),承包面积约为10000亩,经营权承包期从2000年至2049年。2000年12月3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公园面积为26178亩(含石新社区、金河社区、官仓社区、樟洋社区)。
2001年9月5日,双方签定《协议书》,明确约定黄淦波先生的承包经营权由成立后的“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观音山公司)承担。2002年5月22日,观音山公司成立并承接《开发合同》的权利义务。
最初,观音山是石新村的集体林地,都是次生林,资源匮乏。黄先生承包后,遍植古树名木,新增数十个人文景观。2004年,景区创办了全世界首家古树博物馆。
在快速发展的另一面,初见雏形的观音山森林公园随即成为各方觊觎的一块肥肉,个别部门和个人多次或明或暗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均遭经营管理方拒绝,矛盾也因此逐步升级。
2005年12月23日,原国家林业局颁发“准予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文件后,东莞市政府及相关领导人却拒绝将之纳入东莞自然保护地范畴,反而以政府直接发文方式要求“撤销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许可。
2010年,石新社区起诉观音山公司,要求解除《开发合同》及《协议书》,将公园总体规划作废,降格为市级森林公园,并返还公园范围内所有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
2010年5月7日,黄淦波、观音山公司向广东省高院反诉石新社区,请求判决石新社区停止侵害,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双方对薄公堂,开始了持续十余年的权属争夺战。2014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观音山公园经营权做出终审判决,判定石新居委会证据不足,认定《开发合同》有效,驳回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权属之争在法律意义上终于盖棺定论,但事情并未因此结束。
三、拒绝将公园纳入市自然保护地范畴,专家:应依法处理
东莞市林业局拒绝将观音山公园纳入东莞市自然保护地范畴,进而企图摘掉“国家级森林公园”资格一事,对公园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再次修编在即的《总体规划》,也因为勘界和确定“四至”工作未果而停滞。
2023年4月15日和16日连续两天,在北京分别举办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地方不承认以及违法破坏事件”和“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遇阻事件”两场专家论证会,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几位知名教授以及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等国内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加研讨论证。
专家认为,国土空间规划普查要求成立自然保护地,国家级森林公园理应被列入自然保护地,但因为东莞市政府不勘定“四至”,不提供红线范围,不落实具体坐标、桩界,反而把没有“四至”的责任推给观音山公园方面,这是东莞市政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错误及枉法行为。
专家指出,结合党中央关于民企保护精神,地方政府应就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清理和撤销。
在规划修编之前,应由公园方面向政府申请勘界和确定“四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如果政府不作为,可以申请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有必要,公园方面可以依法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及个别领导无端设置障碍,阻挠和破坏总规修编工作的情况,专家建议依法进行投诉;对借观音山规划修编之机,企图强夺观音山经营权的行为,可依法控告、诉讼。如果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依法向国家检察机关、监察纪检部门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家强调,《总体规划》修编也是《开发合同》的一部分,属于契约方面的责权,石新社区如果不履行合同中的应有义务,建议提起民事诉讼。
四、再借观音二十载?青山已老人更老
由于政令不通,观音山公园未被纳入东莞市自然保护地。这看似小小的一步,却使当地的青山绿水持续遭到无休止的开发、砍伐和破坏,变得满目疮痍,伤痕累累,生态不断退化的一大步。与此同时,营商环境也在持续恶化——如此这般,是不是经济发展绕不开的一道槛?答案是否定的。
观音山公园长期无法正常经营,既是一个个案,也是现象级问题。仔细想来,其实对公园和经营方伤害最大的并不是毁坏森林、违建圈地、私自修坟,甚至者不是“三项工程”横穿公园导致自然环境破坏这些肉眼可见的结果性危害,而地方利益高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山头主义思维在作祟——事发时地方行政和司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才使得这些行为得以为所欲为!
对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广东东莞各部门和官员而言,当下并非可以随意躺平的时代,更不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时代,所以很有必要回过头来,认真学习和领会一下地处内地、当前火爆全国的“淄博烧烤”现象,有必要像淄博各级部门和官员那样,稍微弯下一些尊贵的腰身,用心去对待和处理“发展中的问题”。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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