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卡公司)曾经在网上多次实名举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松原、扶余法官枉法裁判,其中有证据丢失,不依据事实、模棱两可下判决、再审案件直接改判等,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但是,日前,该公司看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顽瘴痼疾教育整顿活动,感到看到了一丝希望。
德卡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公司2006年全额垫资建一所县医院,政府失信欠德卡公司工程款不还。德卡公司将扶余市政府起诉至法院后,松原中院依据合同事实,判决县医院按合同约定工程交付后每年支付德卡公司200万元工程款,2015年给付完毕,利息约定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算,本金5404298元(利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给付)。县医院上诉到了省高院后,刘阳法官却罔顾事实,不按合同约定裁判,竟把由扶余县(后改名扶余市)政府、财政局、卫生局承诺担保工程款的合同否掉。在刘阳法官的眼里,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是没有用的,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及利息的计算按农村信用社利率计算利息,刘阳法官却判决本金还没到期、利息按照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企业认为该判决严重违背历史和事实,是对企业极不公平的判决,纯属枉法裁判。对于刘阳法官的枉法裁判,德卡公司曾经多次实名举报到省高院和吉林省高级法院监察室,但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收到回复。
德卡公司在与李学志的民事案件中,一、二审均已胜诉,可到了省高院后,关键证据居然离奇消失,宋雨洛法官竟用模棱两可的猜测性语言下判决,直接改判德卡公司败诉。德卡公司多次用省高院信访厅电话联系宋雨洛法官,要求判后答疑,宋雨洛法官态度极其蛮横,说你们对判决不服可以走程序,说完竟直接摔电话。德卡公司再用电话联系宋雨洛,宋就干脆不接电话了。对于宋雨洛的枉法裁判,德卡公司曾多次实名举报,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针对高院法官宋雨洛、刘阳的枉法裁判、关键证据消失、用模棱两可推测性下判决、不依法裁判、再审案件直接改判等问题,德卡公司从2020年7月就开始向省高院纪委反映,但是既没有得到处理结果,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两个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专业人士称该两起案件诉讼程序已无路可走,只能走院长发现程序,据媒体得知如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德卡公司将维权到底。作为企业,投资完却遭遇政府失信,想用法律维权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省高院个别法官知法犯法枉法裁判,势必给基层的法院起到了非常恶劣的带头作用。
就在2013年,德卡公司遭遇了一起长达5年的虚假诉讼和诈骗案件,同样遭遇了法官的枉法裁判。在此案中,松原市人大代表王晶利用惠德集团施工资质承包德卡公司工程,明目张胆的伪造、篡改结算单,企图骗取巨额工程款。松原中院主审法官于福桐及主管院长明知王晶造假,已经涉嫌诈骗、虚假诉讼犯罪,却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为其背书,试图把王晶的假证变成真的,以达到其诈骗德卡公司600多万元工程款的目的。在此案中,松原法官于福桐直接充当了王晶的保护伞(详情可见2016年3月5日【2014】松民二初字第85号、2016年12月30日【2016】吉民终546号、2019年6月5日【2017】07民初46号、2019年12月10日【2019】吉民终453号判决书)。在德卡公司的另外一起案件中,也是于福桐担任主审法官,但经过三年审理现还没有结案,已经严重超过审限。
扶余市的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中,原告被拆迁户王恩鹏拆迁六年后提起诉讼,早已过了诉讼时效,松原中院居然立案受理,并依据旧规否定了扶余、松原两级政府对其违章建筑的认定,薛静波法官竟然判决撤销扶余、松原两级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2018】吉07行初65号)。该拆迁区域的违章建筑近百户,这样的枉法裁判势必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德卡公司认为这纯属是破坏营商环境,对企业秋后算账。而在德卡公司棚户区改造与扶余市政府违法施政的一起限价销售的行政案件中,德卡公司一直找政府解决违法限价造成损失问题,扶余市委市政府在2015年给德卡公司的答复中明确要给德卡公司限价损失弥补2000万,实际已弥补800万元,剩余1200万元一直没有兑现。对于此案,薛静波法官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德卡公司的起诉。德卡公司认为,同一个法官,判决却截然不同,是典型的同类案件不同判。
在德卡公司与城市广场购买二楼商铺112户的代租合同纠纷案件中,扶余法院卢欣法官不顾事实,随意改判。德卡公司与德卡城市广场二楼业户签的是代租协议,受疫情的不可抗力影响,商铺无人承租。可112户业户却要求德卡公司给付全年的代租合同租金,将德卡公司诉至法院,松原中院及省高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的规定,结合新冠疫情的影响和事实,驳回了业户们的诉求,要求双方重新商定价格。判决后,德卡公司招商部多次与商户协商价格,但在2021年5月份,一代租产权业主又在扶余法院重新起诉,要求给付代租合同约定租金,扶余法院法官卢欣不仅重复审理,竟然说疫情已经结束,判决德卡公司支付9个月的代租合同租金,竟比实际代租租金高出10倍!(【2021】吉0781民初1118号)因为有此先例,必然引发连锁反应。在又一起案件中,二十多个购买商铺的业户看到商业的经营状况不好,达不到他们的理想收益,在没有办理入户的情况下,以各种借口和理由不接收商铺,起诉德卡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在扶余法院都能得到胜诉的判决。德卡公司称:对于扶余法院来说,纯属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什么吉林省高级法院和松原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均可以置若罔闻,不理不睬!在党中央对政法系体顽瘴痼疾教育整顿下还如此的嚣张,可见以前知法犯法的行为对企业的伤害可想而知。
据德卡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面临如此波诡云谲的司法困境,德卡公司无奈之下, 于2021年5月16决定将德卡城市广场停业来应对官司。德卡公司的遭遇不禁令人唏嘘不已: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投完资后,由于政府的失信,企业维权10年得不到解决,没有办法将扶余市政府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要应对近300起官司!企业唯一的希望是通过法律维权,但是省高院的个别法官知法犯法、枉法裁判,令企业再次遭受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在这种司法和经济环境之下,企业还有活路吗?!一次枉法裁判,胜过一百次犯罪。因为枉法裁判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法制和经济环境,也波及和破坏了整个社会的法制和经济环境!其危害远胜犯罪本身。
但是,当看到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基层法院开展对顽瘴痼疾的教育整顿活动后,德卡公司似乎看到了希望。德卡公司负责人微笑着说:我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尤其是近期,中央第五督导组对吉林省公检法的司法腐败顽瘴痼疾整顿教育,令德卡公司充满了期待!德卡公司称已经向中央第五督导组实名反映了企业遭到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并递交了相关材料,我们相信未来的司法环境、经济环境必然会得到改善,企业的未来会十分美好!
原文来自法治与社会网:http://www.fzshcn.com/society/G2014023NT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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