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大局。“为了让电力公司为我补交2013年之前的社保和医保,我求助于当地多个部门,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近日,湖北省松滋市八宝镇群星村四组黄昌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是1995年做电工管理变压器,一直管理到2003年。因为在2000年松滋市电力局八宝供电所搞农网改造,在农网改造过后就收编了。在收编后,2000年至2003年都是给我们按每个月发工资,我的一般情况下每月是340元左右。而且八宝供电所还要我们交个押金,每个人都是交的5000元的押金。而且押了几年,然后又退给了我们。退给了我们之后,有关系的就继续做农电工,我们没有关系的就不要我们做了。
在那个时候,还可以做第二份工作。所以说,我就在松滋市电力局输电工区做外线电工,专门做高处作业,那是2001年。在作业的工作中,输电工区的口令一直强调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随时叫、随时到,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时间是2001年到2022年。
问题是我们在上班的单位是同一个公司,八宝供电所和输电工区都是松滋市电力公司的一个企业。在2001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只给我们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跟本就没有买社保和医保。到了2013年,国家在强调农民买农保。所以说,松滋市电力公司才给我们买社保和医保。也就是2013年7月才开始买的。
在买的过程中,都是松滋市电力公司建设检修工区给我们拿的表来填的,上面写的是楚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那时我们也不大清楚,电力公司的人叫我们怎么填写,我们就怎么填写。然后又换成了宏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搞不清楚。松滋市电力公司的人员叫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到现在事情都是这样的。
今年2月17日,我拨打过市长热线,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给电力公司打过电话。电力公司给我打电话叫我去了,结果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话很霸气:“该我们买的我们就买,不该我们买的就不该买。”如此不担当,不作为,漠视职工利益,让我感到非常的寒心和失望。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我今年已经60岁了。恳请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着想,督促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劳动法规,把2013年之前的社保和医保给予补交,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湖北省松滋市 黄昌虎)
来源:电力工业动态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特别提醒:《民立报》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